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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009-8-10 00:00| 发布者: liqiang| 查看: 671| 评论: 0|原作者: liqiang

摘要: 我是参加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招生考试中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2、自觉遵守相关的法规、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理。  3、 ...

    我是参加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在招生考试中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2、自觉遵守相关的法规、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理。

  3、对报名时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保证本人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

                   考生签字:    ;身份证号:

                   2009年9月 日

  备注:本联由市成人招生部门保存至2010年12月31日。

  …………请………沿………此………线………撕………下………

  一、特别提示

  1、为了保证考生录取后能够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请考生正确录入个人信息、志愿信息并仔细校对,因考生信息填报错误而造成不能进行电子注册等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对于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负责。

  3、对于不具备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条件且要求报考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

  4、今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第一阶段结束后,将在外省及部委属招生学校试点实施网上征集志愿的录取工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届时将向社会公布具体的征集志愿实施办法。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

  二、考生守则

  1、考生要认真履行《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承诺内容。

  2、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3、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0.5毫米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其它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正确粘贴条形码、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7、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时间内不允许上厕所。

  8、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9、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1、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试卷按规定的顺序整理好,待监考人员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收齐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

  12、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第一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第一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第二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第三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第二条、第三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第四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考生有第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六条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者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四、报名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熟悉和掌握考生报名的手续和程序。

  二、做好宣传工作,耐心、热情、准确、及时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

  三、严格审核考生报考资格,认真核验规定的各种证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报名。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抵制和反对各种不正之风,不准利用职权、借用工作之便优亲厚友。

  五、妥善保管、及时上报考生的有关报名材料。

  河北省市、县(市、区)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石家庄市 0100 迁安市 0226 永年县 0433 顺平县 0626
长安区 0102 迁西县 0227 馆陶县 0434 唐县 0627
桥东区 0103 玉田县 0229 武安市 0481 望都县 0628
桥西区 0104 唐海县 0230 邢台市 0500 涞水县 0629
新华区 0105 芦台农场 0231 桥东区 0502 满城县 0631
裕华区 0106 汉沽农场 0232 桥西区 0503 高阳县 0632
井陉矿区 0107 开滦 0251 邢台县 0521 安新县 0633
井陉县 0121 遵化市 0281 临城县 0523 雄县 0634
鹿泉市 0122 秦皇岛市 0300 内邱县 0524 容城县 0635
正定县 0123 海港区 0302 柏乡县 0525 曲阳县 0637
栾城县 0124 山海关区 0303 隆尧县 0526 阜平县 0638
行唐县 0125 北戴河区 0304 任县 0527 博野县 0641
灵寿县 0126 青龙满族
自治县
0321 南和县 0528 蠡县 0642
高邑县 0127 昌黎县 0322 宁晋县 0529 张家口市 0700
深泽县 0128 抚宁县 0323 巨鹿县 0530 市辖区 0701
赞皇县 0129 卢龙县 0324 新河县 0531 桥东区 0702
无极县 0130 邯郸市 0400 广宗县 0532 桥西区 0703
平山县 0131 邯郸市直 0401 平乡县 0533 宣化区 0705
元氏县 0132 邯山区 0402 威县 0534 下花园区 0706
赵县 0133 丛台区 0403 清河县 0535 宣化县 0721
辛集市 0181 复兴区 0404 临西县 0536 张北县 0722
藁城市 0182 矿务局 0405 二十冶 0571 康保县 0723
晋州市 0183 峰峰矿区 0406 南宫市 0581 沽源县 0724
新乐市 0184 邯郸县 0421 沙河市 0582 尚义县 0725
唐山市 0200 大名县 0422 保定市 0600 蔚县 0726
路南区 0202 魏县 0423 保定市区 0601 阳原县 0727
路北区 0203 曲周县 0424 定州市 0611 怀安县 0728
古冶区 0204 丘县 0425 涿州市 0612 万全县 0729
开平区 0205 鸡泽县 0426 安国市 0613 怀来县 0730
新区 0206 肥乡县 0427 高碑店市 0614 涿鹿县 0731
丰润区 0221 广平县 0428 易县 0621 赤城县 0732
丰南区 0222 成安县 0429 清苑县 0622 崇礼县 0733
滦县 0223 临漳县 0430 徐水县 0623 承德市 0800
滦南县 0224 磁县 0431 涞源县 0624 双桥区 0802
乐亭县 0225 涉县 0432 定兴县 0625 双滦区 0803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营子区 0804 盐山县 0925 三河市 1021 深州市 3025
承德县 0821 肃宁县 0926 固安县 1022 武强县 3026
宽城满族自治县 0822 南皮县 0927 永清县 1023 饶阳县 3027
兴隆县 0823 吴桥县 0928 香河县 1024 安平县 3028
平泉县 0824 献县 0929 大城县 1025 故城县 3029
滦平县 0826 孟村回族
自治县
0930 文安县 1026 景县 3030
丰宁满族
自治县
0827 中捷农场 0931 大厂回族自治县 1028 阜城县 3031
隆化县 0828 南大港农场 0932 管道局 1051 华北油田 8000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0829 泊头市 0981 霸州市 1081 华油总部 8051
沧州市 0900 任丘市 0982 衡水市 3000 华油北部 8052
市区 0901 黄骅市 0983 市直 3001    
沧县 0921 河间市 0984 桃城区 3002    
青县 0922 廊坊市 1000 冀州市 3022    
东光县 0923 市区 1001 枣强县 3023    
海兴县 0924 安次区 1002 武邑县 3024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学习地址:济南市花园路58号(历城区党校大门口咨询接待处)。

    : ck@sdcknet.cn

咨询电话:053169951586  15552879166  13176021506

    址:山东省成人教育考试网 www.sdcknet.cn

乘车路线:市内乘30路、80路、118路、201路到辛祝路南口站下车,乘11路、138路、308路、K91路到华信路北口站下车,沿花园路与华信路十字路口向东50路南历城区党校大门口咨询接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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