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位法共7章,包括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附则。 制定学位法,对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学位质量,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办公地址:济南市花园路58号历城区党校(原历城区教育局南邻)院内西楼1楼104室。 乘车路线:乘30路、80路、118路、201路到辛祝路南口站下车,乘11路、138路、308路、11路、K91路、K163路到花园路华信路站下车,花园路与华信路十字路口向东50米路南路边有个灰色高楼都市花园酒店、幸福时光KTV西面胡同,第一个大门是原历城教育局,第二个大门是历城区委党校,院内西楼1楼10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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